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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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物馆之友章程

    博物馆之友章程

    一、宗旨和任务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博物馆之友”是本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是传播

    东北民族民俗文化的有效途径,以增强本馆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共同发展 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弘扬地域文化献智献力为宗旨。

    本馆“博物馆之友”的任务: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意见及要求;增 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吸引社会各界所支持、利用社会力量 办馆,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为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和交流平 台,推动“博物馆之友”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

    二、人员构成

    本馆“博物馆之友”由馆外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学者、收藏家、教育工作

    者、旅游工作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士或机构、团体组成,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 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博物馆之友”成员的权利

    1.参加本馆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2.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会员优惠。

    3.享受参加本馆“博物馆之友”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

    4.享受本馆不定期寄出的最新展览信息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

    5.享受免费查阅本馆的图书及有关文物的文字、照片资料。

    6.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以在我馆网站上发表。

    7.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暑假活动。

    四、“博物馆之友”成员的义务

    1.“博物馆之友”个人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 20 元,机构、团体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

    低于 100 元,作为基本活动经费。

    2.对本馆展览、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

    3.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

    4.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征集文物、开展文物鉴赏、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

    5.参加由博物馆组织的公益活动,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或临时义工。

    6.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展览等方面的信息。

    五、“博物馆之友”的管理

    1.“博物馆之友”成员的登记与管理由本馆对外工作服务部负责,“博物馆之友”会员加 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本馆对登记信息资料予以保密。

    2.设置专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开展活动,年底进行总结。

    3.每年年底总结工作,制定计划,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博物馆之友”进行表彰。

    4.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 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拥有对 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 开放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说明

    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于 2014 6 29 日正式开馆,建筑面积 31000 平方米,展厅面积

    13000 平方米,设三个基本展区和四个专题展区。开馆三年时间累计接待观众 29.7 万人次, 其中免费参观人数占参观总人数的 88%左右,除学生外其他参观人群还有城区市民、农村群众、 中外游客、农民工、残疾人等。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欢迎大、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前来 参观。为了保持一个良好的参观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1.开放形式及时间: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采取收费开放形式,固定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 周日 9:00——16:00,每周一闭馆;法定假日、周六、周日正常开馆(如有临时调整,以具体 通知为准)。

    2.本馆禁止吸烟。

    3.不允许携带液体物品进入馆内。

    4.展区内禁止大声喧哗。

    5.禁止触碰展柜外陈设的展品。

    6.请自觉保持馆内卫生清洁,不乱扔杂物。

    7.儿童及老弱病残孕者均应有家属陪同。

    8.请按操作规定使用触摸屏。

    9.参观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馆工作人员联系。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走进了博物馆,年轻人觉得“时尚,有品位”;家长带孩子参观,觉

    得可以更好地实现“家庭教育”;老年人常去参观,也觉得“老有所乐”。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 完善的设施、优化的队伍,优质的服务获得了社会的好评,社会效益已日益显现。 今后我馆 将继续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开拓进取,鼓励观众文明参观,扩大博物馆服务社会职能,将学 习东北历史、民俗的观念深入到群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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